如果市府工作人员和市议会不能解决谈判开始前社区强调的问责领域问题,就不应该就合同达成一致。
问题
01.
由于他们的合同中包含了持续加薪的条款,市政府如何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将公共安全支出保持在城市普通基金的 66% 水平上?
- 列于其 集体谈判协议的目标 CoSA 与警察工会一起指出,"市政府力求将公共安全支出维持在普通基金预算的 66% 以下"。
- 用 15% 5 年内警官加薪和 HB 1900 我们的公共安全预算如何才能保持在 66% 以下,而不削减与消防员、心理健康、暴力阻断等有关的其他公共安全领域的预算? 数学不灵了。
01.
将仲裁员从上诉程序中撤出,并将上诉送交公务员制度委员会
02.
修改局长投诉和行政复议委员会(CCARB),或使其不受警察工会的影响,以建立一个独立的文职监督办公室(如奥斯汀的警察监督办公室)
03.
减少 "常青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不能达成新协议,现行警察合同的条款将在合同期满八年后继续有效
04.
在面临不当行为指控的官员中加入保护原告/投诉人姓名的措辞
05.
防止官员在因不当行为而被无薪停职期间使用其自由支配时间(节假日、假期或奖金日)为自己发工资
06.
延长对重大不当行为官员的纪律处分时限,使其超过事件发生后两年
要求
虽然 ACT 4 SA 承认在这些谈判中注重纪律,但我们仍然怀疑市政府和 SAPOA 对社区要求问责的呼声的重视程度。
市政府一开始就选择不将常青条款或 CCARB 的修订纳入谈判。与此同时,SAPOA 仍在通过主观评定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为官员们逍遥法外创造条件。更不用说这是已经被证实的种族主义行为--我们的城市已经公开反对这种行为。如果市政府选择受理或接受这一提案,他们将使我们社区中因警察不当行为而丧生或受到负面影响的众多生命失去信誉。